事项名称: 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A级评定
事项类别公: 共服务
法定依据: 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DB 35/T915-2012)
办理条件: 符合《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规定的3A、4A、5A级旅行社必须具备的条件。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实地检查(打分),4.上报。
法定期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旅行社申请报告;2.旅行社创A情况汇报;3.新罗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照《福建省旅行社等级评定报告书》打分文本(含旅行社自查自评打分文本);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原件);8.新罗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检查报告;9.新罗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报告。(注:1、办理的材料必须规范整齐、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复印材料必须由经办人核对签名和加盖申请单位 “与原件一致” 的章;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的材料须由当地旅游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填写同意上报),并加盖公章,再送至市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机关: 新罗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
责任科室: 新罗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址: 新罗区龙川东路88号
交通指引公交:K5路、K11路、k16路、K26路、K27路、K28路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0597-3296032
监督电话: 0597-2324175
表格下载: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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