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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事业发展政策、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订全区旅游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旅游经济发展项目库,制定旅游资源开发,经济项目开发方案和可行性论证,拟定发展旅游经济的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

  3.开展政府行为形象宣传促销,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境内外重大促销活动,制作旅游宣传品,开拓国际和国内客源市场,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开辟新的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抓好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4.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管理,对旅游宾馆、饭店、定点商场、旅游公司、旅游定点车、船公司、旅游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旅游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受理国内外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指导并协助旅游经营单位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5.发展国内公民旅游,负责对国内旅游、出境(出国)旅游的管理和指导,管理出境旅游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

  6.搞好旅游服务,协助指导各旅游企业提档升级,办好直属单位,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保护工作。

  7.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区旅游事业局内设机构为四个。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调、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及联络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国有资产、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办理组织人事调动、工资调整、干部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性重要会议,制定有关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4175

  (二)行管股(加挂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区旅游行业(包括景区、星级酒店、旅游购物点、旅游车队、旅行社)的管理;监督旅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和开发规划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597-3296032

  (三)市场开发股

  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策划、制作全区旅游宣传品;负责全区旅游产品、纪念品的开发,并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指导和策划;指导各旅游企业的国内外宣传促销工作;负责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出。

  联系电话:0597-3296033

  (四)项目开发股

  贯彻实施旅游发展规划,旅游项目、景点推介及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各类项目的开发与管理,跟进项目开发中发现的问题及反馈意见,负责跟进旅游项目土地、规划、立项等手续的办理,负责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业务指导与服务。

  联系电话:0597-232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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