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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推荐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新罗辖区内开业满一年以上旅游饭店。

2. 主体

新罗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3. 设定依据

绿色旅游饭店》旅游行业标准(GB/T007-2006)。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绿色旅游饭店》旅游行业标准(GB/T007-2006)的旅游饭店。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上报)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7.1.1旅游饭店创建绿色旅游饭店的申请报告

7.1.2创建绿色旅游饭店领导小组名单

7.1.3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7.1.4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1.5《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报告书

7.1.6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有关检测报告,内容包括:

7.1.6.1当年度废水、废气排放检测报告

7.1.6.2近期室内空气质量(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

7.1.6.3近期边界噪声及室内噪声检测报告

7.1.6.4当年无环境问题投诉及受到环保部门处罚证明

7.1.7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无需提交)

7.1.8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无需提交)

(注:1.办理的材料必须规范整齐、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复印材料必须由经办人核对签名和加盖申请单位“与原件一致”的章。)

7.2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7.3 收费标准

无。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 0597-3296032

8.2 投诉电话:0597-2529222

8.3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西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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