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至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推荐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2. 主体
新罗区旅游局
3. 设定依据
《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B/T 1051-2010)、《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查——办结(上报)
7. 要求
7.1申报材料
7.1.1乡村旅游星级评定申请报告
7.1.2乡村旅游星级评定申报文本
7.1.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1.4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7.1.5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果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7.1.6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无需提交)
7.1.7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无需提交)
(注:1.办理的材料必须规范整齐、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复印材料必须由经办人核对签名和加盖申请单位“与原件一致”的章。)
7.2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7.3 收费标准
无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 0597-3296033
8.2 投诉电话:0597-2529222
8.3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西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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